*神的話是我們最終的權威,我們的經驗必須由聖經判斷,而不是用我們的經驗判斷聖經。
*神的話永遠安定在天(詩 119:89),我們的目標是安定神的話在地上,照著安置在天上的方式,認定祂的話是真理,是給了我們,並有益與我們,不管我們信不信,它都是真理,當我們認定它是真理,它就開始為我們效力。神的話從來没有改變過,祂沒有改變,唯一能改變的是自己。我必須改變自己的心意與神的話對齊及認同神。
*「安定」這個希伯來語是「安置」to Station,意思是設定一個界限。神的話永遠定了界限,我們必須行在界限以內,行在這些準則中,這能幫助我們活在耶穌基督生命當中。
*我們做任何的討論基礎必須是神的話,包括神的醫治、神的能力等,不能是‘這是我教會教的’,‘那是我教派說的’;我們也不能把我們想要的任何東西摻進去,最後要追溯的權威必須是神的話。
*以賽亞書 55:11 祂發了話,就能成就發它去成就的。耶穌就是天父所差來的道(話),我們要做的就是找出祂被差來做什麼,就能知道祂完成了什麼。祂被派來醫治(詩篇 107:20),除滅魔鬼的作為(徒10:38),尋找拯救失喪的人。
* 神的話語一出,光就跟隨,一直前行。祂只要說一次,就成了,一直有效。我們需要學習的原則是:無論神說什麼,神只需說一次,事情就一定會
發生。如果祂一再重申,目的就是提醒人們,這一定會發生。
*應用在醫治上,聖經每卷書都有醫治。 第一個被記錄下來得醫治的是一個異教徒君王,是通過先知的禱告醫治他。若有人認為「當人的生命中有罪,神就不會醫治人」的說法在創世記證明是錯的。
*以賽亞書53:4-5提到我們的身體得醫治,因祂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。馬太福音 8:16-17 耶穌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,而這應驗了以賽亞先知所說的話「祂代替了我們的軟弱,擔當了我們的疾病」。 為讓以賽亞先知的應驗成就,所有的人都必須被醫治。
* 從約翰雷克著作中學到一個重點,祂没有必要給任何人下令得醫治。神醫治因為耶穌已經受了鞭傷,醫治已經完成了,祂已經付了代價,神也接受了,我們要做的就是要從上頭來領受。所以,若有人有疾病,關鍵在於不是神没應允醫治,而是我們沒有接受醫治或是没有醫治服侍出來。祂已經說過了,這是既定事實。現在藉基督徒摧毀仇敵在人身上的工作,將神的話建立在地上,這該由我們下決定去執行,把仇敵擊敗,神已經戰勝了祂的仇敵。
*只有當神信守話語時,神才是神。神永遠把信守祂的話和祂的名連在一起。所有耶穌的名永遠顯示出神的本性和品格。相關經文:瑪拉基書 3:6、希伯來書 13:8-9、路加福音 1:38(學著用,情願照祢的話成就在我身上吧)、路2:29、路5:5、約17:17。
* 真理和事實是有區別的。事實,人人都能看到,但真理就是真理,與事實無關。神的話就是真理。如果你站在真理上,事實就會改變。其餘經文:馬太22:29、約10:30,皆提到神的大能結合祂的話。
*耶穌為什麼行醫治?祂不是為了證明祂是神,祂在世上没有像神一樣行事,祂倒空虛己,祂把自己降格為人,祂所用的,都是一切與神有正確關係的人可以用的。
*耶穌是被「憐憫」所推動祂所做的。去醫治人、按立人都是出於憐憫。
*神為什麼要用你?只是因為你在場你願意就夠了,祂要的只是一個身體讓祂可以用,活出祂的生命。
*醫治是個神跡,教會卻把醫治變成了對正確生活的獎賞。我們出去醫治人,讓人們看見,他們就會信,是因為神的良善而引人去悔改,知道自己不配的人還是得了醫治,赦免多的愛就多。
*你若是當成獎賞去做,要讓醫治發生就要讓他們相信,你要當成神跡去做,他們怎樣都沒區別。「手按病人,病人就必好了」,這是神和我之間的一個約定和應許,我不要去擔心人的情況。醫治是一個神蹟不是奬賞,一旦作為獎賞來做,就成了靠行為表現,這就顯示了你一點不認識神,神醫治,是因為祂受鞭傷我們得了醫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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