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在正確的時間和地點做正確的事情和說正確的話的敏銳的心理能力。(約4:7-34;8:1-11;徒 8:29-39)
(2) 接觸適當的方法。(約4:7-34;徒8:30)
(3) 知識--對神的話語有清晰的理解。(提後2:15; 3:15-17)
(4) 信心--對上帝、他的話語和福音結果的絕對確信。(賽55:10-11;來11:6)
(5) 愛與憐憫--對迷失靈魂的奉獻和憐憫。(太9:36; 路19:10)
(6) 熱情--渴望贏得靈魂。(詩69:9;約2:17)
(7) 耐心--自我控制,冷靜,忍耐,堅韌,寬容。(加 5:22-23)
(8) 忠誠--忠於職責、呼召、誓言和義務。(路16:10-12;林前4:1-2)
(9) 欣賞--對迷失的靈魂的價值有敏銳的認識和感受。(可8:34; 約3:16)
(10) 責任--在道義上和法律上有義務和責任拯救失喪的靈魂。(可16:15;路 24:47;徒 1:8;腓 2:12-16)
摘自"基督徒工人的資格"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